通知 | 公开选聘惠州学院“第三届学生校长助理”
为拓宽学校和广大师生的沟通渠道,进一步推进依法治校、民主治校,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人翁意识,根据惠院发[2016]103号《关于印发<惠州学院“学生校长助理”实施方案>的通知》文件要求,学校拟从全日制在校学生中公开选聘第三届“学生校长助理”,参与学校建设与管理。现就选拔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“学生校长助理”职责与权限
1.负责收集学生对学校管理、教育和服务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,并向相关部门提交相关建议和意见;
2.参与学校相关管理制度的起草、讨论和修订;
3.宣讲学校有关政策、制度,并监督和协调相关部门实施;
4.掌握学生思想动态,提交相关信息和情况报告;
5.列席学校有关会议和活动,提出相关讨论意见和建议;
6.牵头、协调、组织“学生食堂陪餐制”活动,邀请校领导和中层干部与学生共进午餐;
7.协助校长处理有关学生工作事务,真正发挥桥梁作用、助手作用;
8.完成学校领导委托、布置的其他工作。
二、任期要求
1.“学生校长助理”每届任期一年,最多可连任两届,第三届任期为2018年9月—2019年9月。
2.每届任期届满要对校领导、相关职能部门和学校学生代表述职。
3.“学生校长助理”聘期内不得担任其他学生组织主要负责人职务。
三、竞聘条件
1.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政治立场,在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学校党委和行政保持一致。热爱学校,为人正派,积极向上,吃苦耐劳。
2.品学兼优,无挂科、补考、重修等不良记录,模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,有较强的团结合作精神,有广泛的群众基础,在学生中有较高威望。
3.热心公益事业,乐于为同学服务,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、语言表达能力、文字写作能力、执行力、创新意识和奉献精神,熟练掌握office等常用办公软件。
4.面向惠州学院所有全日制在校学生,以二、三年级学生为主,现任或曾任优秀学生干部、获省级及以上荣誉者优先考虑。
5.具有较强的民主管理意识和能力,熟悉学校相关工作和政策,热心学校民主管理工作。
6.具有较强的抗压能力和一定的自主学习能力,能适应各场合的工作及交往。
四、选聘名额
第三届“学生校长助理”拟选聘5人,聘期一年,表现突出者可考虑续任。
五、工作条件及待遇
1.学校在行政办公楼内为学生校长助理配备专门的办公室,提供电脑、电话、打印机等必备的办公设备和条件。
2.学生校长助理按学校勤工助学标准400元/月予以补助,在综合测评思想品行附加分中按照校级学生干部标准加10分,并以校级学生干部身份参加学校一年一度的优秀学生干部评选。
六、选聘程序
(一)报名与资格审查
1.个人自荐:符合竞聘条件者,须认真填写《惠州学院“第三届学生校长助理”个人自荐表》(见附件1);
2.组织推荐:各校级学生组织、各学院团学组织推荐3名优秀学生,认真填写《惠州学院“第三届学生校长助理”组织推荐表》(见附件2)。
请于4月16日下午5:00前将报名表或推荐表加盖公章后,报送至学生校长助理办公室(行政楼523),同时将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:hzuxsxzzl@163.com。
个人自荐文件命名为“姓名”+“惠州学院‘第三届学生校长助理’个人自荐表”;组织推荐文件命名为“组织名称”+“惠州学院‘第三届学生校长助理’组织推荐表”。
(二)综合测试4月底,由校团委组织命题考试,测试包括笔试、面试等(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)。
(三)试用考核笔试、面试通过后,将选拔出8-10名候选人进入试用考核阶段,为期两个月。
(四)考察评定7月底,根据试用期表现进行最终评定。
(五)公示任命9月初,根据最终评定,确定5名“学生校长助理”人选,在全校范围内公示。公示后,由学校发文任命并颁发聘书正式聘用。
七、选聘原则
1.高度重视,广泛动员。各级团委、学生组织要高度重视,积极发动,切实做好宣传工作,选送最优秀的学生参加第二届“学生校长助理”的选拔。
2.坚持原则,保障公平。选拔过程中,相关人员要严格遵守选拔程序,不得出现拉关系、打招呼等不良竞争行为,切实做到程序公正、过程公开、考核公平,营造风清正气的选拔氛围。
八、联系方式
王泽漫13794564681,短号674681
曹 霓15217987165,短号67716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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